- 企业法人:
潘和明
- 经营状态:
存续
- 统一信用代码:
91330127779255209A
- 注册资本:
1018万人民币
- 成立时间:
2005-08-26
- 经营期限:
2005-08-26至2025-08-25
- 登记机关:
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- 详细地址:
千岛湖镇明珠花园75幢--2
经营范围
承接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园林绿化、园林古建、土石方开挖、爆破拆除工程设计、爆破拆除工程监理、爆破拆除工程施工、建筑装饰装修、水利水电安装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、矿山工程施工(以上经营项目凭有效的资质证书经营);销售:矿产品、石材。